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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山超标电动车元旦起开始登记挂牌】咱云霄有沒听說? [打印本页]

作者: 二泉天籟    时间: 2016-1-13 14:02
标题: 【东山超标电动车元旦起开始登记挂牌】咱云霄有沒听說?
本帖最后由 二泉天籟 于 2016-1-13 14:05 编辑

咱云霄有沒听說也开始登記电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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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范围

超标电动车

携带材料

1.超标电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超标电动车来历证明;
3.超标电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收费标准

1.牌证费13元(2月10日前登记的免收牌证费);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80元/年,驾驶员意外伤害险保费20元/年。

保险说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最高赔偿限额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1万元,第三者财物损失2000元),驾驶员意外伤害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万元(其中医疗费1000元)。
行车规定

超标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临时通行标志只限定在东山县内使用,有效期为3年。驾驶超标电动车须取得轻便摩托车(F)以上驾驶证,按规定安装临时号牌,并随车携带驾驶证、临时登记证,佩戴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右侧行驶。驾驶 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右侧行驶。

违法处罚

过渡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月10日),驾驶未登记核发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可处100元罚款。过渡期届满后(2月10日之后),驾驶未登记核发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可处200元罚款。

(以上文字是根据:东山超标电动车元旦起开始登记挂牌,不知真的假的!)




作者: zbs    时间: 2016-2-17 14:11
还没有听说,估计这种叫咱交钱的事会很快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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