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 发表于 2012-5-9 08:09 严重赞成,首先网络就要支付费用了。
刘正明 发表于 2012-5-9 20:59 此建议未雨绸缪,值得考虑。以后缴纳一些“会费”系应该的,佤也赞同。有几点个人看法: 1、高中74届校友会 ...
刘正明 发表于 2012-5-10 12:34 高中74届校友会应该本来就有理事会的吧?不然维和这个会长从哪里冒出来? 按一般社团规章制度,我们作为成 ...
刘炎昭 发表于 2012-5-10 17:56 本家的看法真好!尤其是第一和第三点,确实如此!我在头前贡过,贡实话94年的首次聚会,既有成功的 ...
刘正明 发表于 2012-5-10 18:49 谢谢本家O老。在这里发言都是热心分子,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上好。我只是想一点贡一点。 但是搞大型聚会和 ...
郑明 发表于 2012-5-10 09:37 此网站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适当的聚会也会为我们已近(或已)退休的同学们人生增光添彩,所以应 ...
刘炎昭 发表于 2012-5-10 20:02 老厝边:你的观点“个人捐款完全志愿不必分等且不必公开”,我完全赞同!大家既然是同学,是72,74 ...
阳光明媚 发表于 2012-5-10 20:35 会费和捐款性质不同,是两码事,请不要弄混了。捐款是自愿的,不限多少的。会费是有限额的,是必交的 ...
刘正明 发表于 2012-5-10 22:10 佤同意会费与捐款有别,会费系一种义务,捐款系一种公益。怎么收、怎么捐可以民主讨论,总之以合情合理为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