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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一中69级74届高中同学会 实验小学红星初中班— www.yxyz697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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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连载)老马的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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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30 11:1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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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3-5-30 11:14 编辑

       【本篇作者系佤大学同窗,算个“老江湖”,老马系伊外号兼网名,做官发财无望,闲着无事写了不少猫狗乌龟的博文,不乏神来之笔,含沙射影。粉丝不少。

        
老马的狗(1)
2006-10-20 )
       老马喜爱狗,也曾养过两只狗。老马认为养狗要有条件。首先,是居住条件,住公寓和高层住宅不行,最好是独门独院。再就是那狗要皮实,不能骄气,啥都能吃,从不生病,故最好是土狗。原因很简单,不具备这两基本条件,那养的就不是狗了,那养的就是爷爷,你要陪它散步,帮它洗澡,为它端屎端尿,侍侯打针吃药,主人和走狗的身份完全颠倒了。那真是没事找事,傻瓜办的傻事。第三要有好的心理素质,人和狗一旦有了感情,很难割舍,爱狗死了,不说如丧考妣,至少象失去一位朝夕相处的好友。没有好的心理素质,很难从那彻骨之痛中缓过来,有碍心理和生理健康。老马经历过两次失狗之痛,这对老马这样重情义之人打击太大,连心理都有了些变态,这也是老马后来再也不敢养狗的重要原因之一。
       老马养第一只狗,是念小学三年级时。那是只黄狗,背上有些黑毛,虽是土狗,毛色却有些象德国黑背,只是黑毛的面积没那么大。这狗极聪明,啥花样教几次就学会,搞不好还真有点德国“国狗”的血统,只是无从查考。它是只小公狗,下巴底下只有一根胡子,老马听说这样的狗最凶。果不其然,它来老马家时刚断奶,虽说还奶声奶气,但叫起来可是惊天动地,尽管没有邻居投诉,但老马的父母还是不顾老马的反对,每晚临睡前将它赶出家门,还美其名曰是给了它一个艰巨而光荣的任务:跟警卫班的解放军叔叔一起巡逻。
       老马那时刚看完《林海雪原》,小说里有只狗叫“赛虎”。老马觉着这名字好,于是这狗就成了老马的“赛虎”。那时的学生可没现在的学生苦,每天老马都有大把时间训练狗,和狗一块玩。没多久,这狗已能根据老马的口令,坐、卧、跑、跳、扑、咬、打滚……就是有一点秉性不改,屡屡偷吃屎,为此屡遭老马责罚。那时的老马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和“狗改不了吃屎”的理解还十分浮浅,直到老马自己戒过几回烟之后,才后悔当年对这狗的要求也太苛刻了些,这就同要求老马戒烟;要求有权的人不搞腐败一样,是强人所难啊。(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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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14:52: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3-5-31 14:53 编辑

《老马的狗》(转贴连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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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虎成了老马最忠实的朋友,每天老马上学它都要送出好远,直到老马命令它回家,它才一步一回头,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离去。只要老马在家,它可说是寸步不离【除了睡觉】。它最高兴和老马一块去“打野战”、“捉迷藏”,但却常不受老马小伙伴们的欢迎,你藏得再好,也逃不脱它的追踪。你罚它“出场”,它绝不甘心,没一会,它又不请自来。老马只好将它拴在树上,它急得大叫大喊。不过没有办法,要是让它参加,那就没了“藏”和“找”的刺激和乐趣了。
       它也常犯错误,被老马和家里人训斥。每逢这时,它总是夹着尾巴,低着头逃开,有时还可怜的呜咽几声,真像个被老师或父母责罚的孩子。可不一会,它又会慢慢走到骂它的人身边献媚,蹭蹭你,向你摇头摆尾,再抬起头来偷看你的反应。不过老马不知它心里是如何想的?它是否也会同人一样,一边献媚,一边在心里咬牙切齿:“你等着,老子总有一天搞死你。”?老马以为狗也会的。因为狗同人共处的历史太长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狗死得悲壮。一天清晨,它尾随下岗的哨兵回驻地,在它独自返家的路上,被人用小口径步枪打中脑袋,饮弹牺牲,以身殉职。听到噩耗,老马放声大哭,并立下誓言一定要为它报仇,血债血偿。【据“保卫科”有人分析,这有可能是“阶级敌人”的报复,要我们提高警惕。】不过至今没有找到凶手,这血案如石沉大海,成了“历史旧案”。这样也好,如果老马真查出凶手,这怨怨相报何时能了,不知又会有多少新的血案发生。那时的三明,几乎家家都发扬“南泥湾精神”,养几只鸡、鸭、鹅、兔子,有人还养了羊;种了蔬菜、瓜果,聊补蛋白质和维生素的缺乏。老马和小伙伴就“血洗”、“扫荡”过不少“仇人”家的“后勤生产基地”,那是老马们报仇雪恨的最简单办法。老马身上那点“匪气”大概就是那时培养出来的,做个劫富济贫、侠肝义胆的“山大王”,也是少年老马所憧憬的。【这“匪气”,大概也算“阳刚气”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爽!!】(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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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3:32: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3-6-2 13:34 编辑

《老马的狗》(转贴连载3)
——————————————————————

       老马养第二只狗,是在海岛当老兵的时候。一日老马巡查电话线路到一前沿独立观察所,见那养的母狗带着三只小狗。小狗毛茸茸、胖乎乎,跑起来屁股一扭一扭,可爱极了。老马就向他们要了一只小黄狗,将它装在工具包里,背了回来。一路上,这小家伙可不老实,又咬又叫,不停挣扎。老马无奈,只好用绝缘胶带将它的四蹄和嘴捆上。离开了妈妈,小家伙嚎啕大哭了几天几夜,夜里吵得弟兄们睡不好,老马只好学当年父母的办法,将它拴到营房外,陪哨兵站岗去。
       这小狗来时还没名字,老马就叫它“尼克松”。于是老马整日里对美国总统发号施令:“尼克松过来。”“尼克松滚开。”真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搞得尼克松团团转。它非但不烦,还乐此不疲。有时老马有事顾不上它,它就有被冷落的感觉,委屈的夹着尾巴,悄悄跟在老马身后,或是趴在老马脚边,一旦老马的目光投向它,它就会不失事机摇头摆尾献媚,希望引起老马的注意。有只与大人物同名,特别是与“亡我之心不死”的头号敌人——美国总统同名的狗,那感觉真好。
       都说“部队的饭”养人,再面黄肌瘦的新兵,只要吃上一个月“部队的饭”,保准红光满面,膀大腰圆。其实“部队的饭”拿来喂狗,狗也长得很快。尼克松没多久就被“部队的饭”喂成一只毛色油亮,精神抖擞、威武雄壮的大黄狗。它适应了新的生活,熟悉了这营区里的每个军人和周边老百姓家的小母狗们。我们那里,虽说叫“营区”,但并无围墙,老百姓和他们的狗可随意出入。于是,各类“军用物资”和我们地里的瓜、菜,甚至粪坑里的大粪都常常不翼而飞,进入寻常百姓家。本来“人民子弟兵”的东西,“人民”拿点也天经地义。可尼克松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自打它来了以后,此类事几乎不再发生,它断了驻地“人民”的这部分给养,一点不顾及军民鱼水关系。
       尼克松对人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人所穿裤子的颜色,它是“以裤取人”。它对所有穿绿军裤的人都摇尾巴,表示友好;对所有穿其它颜色裤子的人都呲牙,抱着戒心和敌意。要是它看见穿杂色裤子的人,拿了属于军营里的任何东西,那是绝不放过的。
       一次,来队探亲的营长老婆提了暖壶从伙房打水出来,不幸被尼克松碰上,它就对着人家一阵狂吠,将人家逼到墙角。别看这“嫂子”平时挺牛,连营长都对她唯命是从,尼克松可不管她是“营区第一夫人”,谁让她不但没穿“国防绿”的裤子,还提了个部队的暖壶。【那时别说老百姓家一般没暖壶,就是部队也只营部、连部有三两只,供首长用。当兵的一年四季都喝灌在行军壶里的凉白开。】同样是“军嫂”,排长老婆是军人,穿军裤当然没事;管理员老婆虽不是军人,但穿了条老公军裤改的裤子也没事,在那个年月,“国防绿”可是最时尚的“流行色”。别人想搞条军裤,门都没有,她随手可得,却不在乎。一个人不追随潮流,不与时俱进,连狗都瞧不起你。不能怪尼克松“狗眼看人低”,那是“第一夫人”咎由自取。要不是炊事班长救驾及时,她可要吃苦头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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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6-9 05:37: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3-6-9 05:39 编辑

    《老马的狗》(转贴连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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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克松对老百姓的狗们,不可能再“以裤取狗”,决定好恶。那时老百姓的狗和它们的主人一样贫穷,它们的主人一概穿着打满补丁的裤子,狗们和不少孩子一样光着腚。可不象现今的狗狗们也贫富悬殊,先富起来的狗,上“专卖店”买的“时装”,可比老马身上穿的还贵。尼克松不笨,它居然知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条定律,并以此为原则来处理与同类的关系,不同性别,区别对待:同性的排斥,一律赶出营区;异性的接纳,不但可以来营区,有好几位年青漂亮的小母狗,还可与它一起分享“部队的饭”,享受“军嫂”的待遇。
       象所有的孩子一样,尼克松好奇、淘气、活泼、不知疲劳、好凑热闹、爱管闲事,还有点胆小。看老马打篮球时它最兴奋,老是要跟着老马跑,追人、追球。被老马臭骂几回,才老实蹲在老马的衣服旁。不过它倒是个文明观众,不管是为谁喝彩,不管是为哪边“加油”,它都跟着喊几声,绝不厚此薄彼。
       说它胆小,但尼克松也有勇敢的时候。它常跟老马去查线,经过村子,总有好多当地的土狗冲出来尾随我们嚎叫。此时的尼克松面对强敌,即便是寡不敌众,力量悬殊,也毫不畏惧,回以嚎叫,显示出“解放军的狗”的威风。不过一旦它看到老马走远,形势对己不利,就会马上改变战略,灵活机动,夹起尾巴,扭头快跑几步,追上老马,然后再调头向大群“追兵”发威。尼克松知道,在危急时刻,老马总是它最可信赖的“战友”;总会捡起几块石头向“追兵”砸去,给它以“火力支援”。看着“追兵”在老马的猛烈“炮火”下落荒而逃,尼克松别提有多得意,好象全是它的功劳。这狗仗人势倒也情有可原,可这“贪天之功为己功”却不知是向哪个人学的?十有八九是从老马的长官们那学来的。自古以来流血牺牲的总是士兵,有功勋的总是将军。(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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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16:42:11 | 只看该作者
《老马的狗》(转贴连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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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尼克松也还有点真本事。你见过会上树的狗吗?它不仅会上树,还常常捉到鸟。这可不是老马教的,是它天天看老马这些电话兵爬电杆有所启发,自学成才。你见过会捉老鼠的狗吗?它会捉老鼠。它居然会象猫那样,耐心守候在老鼠洞口,一呆就是半天。你见过会给青菜捉虫的狗吗?它会在老马的菜地里,一棵菜、一棵菜的搜寻青虫,用舌头舔下来,有滋有味的嚼了。是啊,人碗里都难得见到肉,哪还轮到它?它再不自力更生,那可就真成了“菜狗”。
       尼可松死得悲惨。它不象赛虎是死在“阶级敌人”枪下,它是死在亲人解放军的厨刀下。上级领导【大概是军政治部×付主任】下连蹲点,在营部用餐。尼克松不识时务,在首长桌下挤来挤去,不知是弄脏了首长的裤子,还是干扰了首长用餐,首长恼羞成怒,借题发挥:“谁让你们在营区养狗?不讲卫生!咬了人怎么办?乱弹琴!”把营长臭骂一顿。营长本来就对尼克松耿耿于怀,那天“第一夫人”回去后肯定让他做了回“床头柜”,一口恶气还憋在胸口,只是“打狗还要看主人”,碍于老马这天不怕,地不怕,阎王老子都见了怕的“老兵油子”,不敢贸然对尼克松下毒手。这回乐得借刀杀狗,马上下令:“根据上级指示,军营不准养狗。立刻把尼克松杀了。”这招真高,营长不愧是从基层培养上来的,我军优秀年轻指挥员。这既可犒劳、巴结首长;又可为“第一夫人”报仇;还为自己出了那口恶气。一箭三雕。虽说军令如山,但炊事班却没人肯动手,谁忍心对“自己人”下手?最后管理员只好屈尊亲自抄刀。幸好老马那时被调到团球队集训不在场,不然准会闹出点不小的事来。
       当老马结束集训回营时,只见到那张被钉在墙头风干的,曾经一天要抚摸好几遍的黄狗皮。这次老马没哭,默默取下狗皮,在机房边的树下挖了个坑,将它埋了。此时有一不懂事的新兵跑过来说:“干嘛埋了,狗皮卖五块钱呢。”“你给我滚!!!再不滚老子揍你。”老马咆哮了,满腔怒火在这咆哮中迸发,吓得那新兵连忙逃走。要是跑慢了,真会吃老马的一顿老拳。站在尼克松的“衣冠冢”前,老马暗暗发誓:尼克松你安息吧,等你妈给你生了弟弟,老子还要去抱一只,就叫TMD“×付主任”。不过还没等小狗出世,老马就光荣退伍了。
       从那时起,老马就再也没养过狗,不过倒是交了不少“狗朋友”。欲知后事,请看《老马的狗朋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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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6-14 18:23:03 | 只看该作者
刘正明 发表于 2013-6-14 16:42
《老马的狗》(转贴连载5)
——————————————
       不过尼克松也还有点真本事。你见过会上树 ...


写动物写得比人的故事更加引人入胜,确实是生花妙笔,才能把平淡的故事写出滋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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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23-5-17 10:20:50 | 只看该作者
狗文狗语,狗趣狗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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