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3-6-2 13:34 编辑
《老马的狗》(转贴连载3) ——————————————————————
老马养第二只狗,是在海岛当老兵的时候。一日老马巡查电话线路到一前沿独立观察所,见那养的母狗带着三只小狗。小狗毛茸茸、胖乎乎,跑起来屁股一扭一扭,可爱极了。老马就向他们要了一只小黄狗,将它装在工具包里,背了回来。一路上,这小家伙可不老实,又咬又叫,不停挣扎。老马无奈,只好用绝缘胶带将它的四蹄和嘴捆上。离开了妈妈,小家伙嚎啕大哭了几天几夜,夜里吵得弟兄们睡不好,老马只好学当年父母的办法,将它拴到营房外,陪哨兵站岗去。 这小狗来时还没名字,老马就叫它“尼克松”。于是老马整日里对美国总统发号施令:“尼克松过来。”“尼克松滚开。”真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搞得尼克松团团转。它非但不烦,还乐此不疲。有时老马有事顾不上它,它就有被冷落的感觉,委屈的夹着尾巴,悄悄跟在老马身后,或是趴在老马脚边,一旦老马的目光投向它,它就会不失事机摇头摆尾献媚,希望引起老马的注意。有只与大人物同名,特别是与“亡我之心不死”的头号敌人——美国总统同名的狗,那感觉真好。 都说“部队的饭”养人,再面黄肌瘦的新兵,只要吃上一个月“部队的饭”,保准红光满面,膀大腰圆。其实“部队的饭”拿来喂狗,狗也长得很快。尼克松没多久就被“部队的饭”喂成一只毛色油亮,精神抖擞、威武雄壮的大黄狗。它适应了新的生活,熟悉了这营区里的每个军人和周边老百姓家的小母狗们。我们那里,虽说叫“营区”,但并无围墙,老百姓和他们的狗可随意出入。于是,各类“军用物资”和我们地里的瓜、菜,甚至粪坑里的大粪都常常不翼而飞,进入寻常百姓家。本来“人民子弟兵”的东西,“人民”拿点也天经地义。可尼克松是个十足的守财奴,自打它来了以后,此类事几乎不再发生,它断了驻地“人民”的这部分给养,一点不顾及军民鱼水关系。 尼克松对人们的态度,取决于这人所穿裤子的颜色,它是“以裤取人”。它对所有穿绿军裤的人都摇尾巴,表示友好;对所有穿其它颜色裤子的人都呲牙,抱着戒心和敌意。要是它看见穿杂色裤子的人,拿了属于军营里的任何东西,那是绝不放过的。 一次,来队探亲的营长老婆提了暖壶从伙房打水出来,不幸被尼克松碰上,它就对着人家一阵狂吠,将人家逼到墙角。别看这“嫂子”平时挺牛,连营长都对她唯命是从,尼克松可不管她是“营区第一夫人”,谁让她不但没穿“国防绿”的裤子,还提了个部队的暖壶。【那时别说老百姓家一般没暖壶,就是部队也只营部、连部有三两只,供首长用。当兵的一年四季都喝灌在行军壶里的凉白开。】同样是“军嫂”,排长老婆是军人,穿军裤当然没事;管理员老婆虽不是军人,但穿了条老公军裤改的裤子也没事,在那个年月,“国防绿”可是最时尚的“流行色”。别人想搞条军裤,门都没有,她随手可得,却不在乎。一个人不追随潮流,不与时俱进,连狗都瞧不起你。不能怪尼克松“狗眼看人低”,那是“第一夫人”咎由自取。要不是炊事班长救驾及时,她可要吃苦头了。(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