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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一中69级74届高中同学会 实验小学红星初中班— www.yxyz697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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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ftx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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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富二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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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2:43:26 | 只看该作者
28、彼得对财富及成功的认识、回馈社会及承担责任的理念,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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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5-3 14:06: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3 14:07 编辑
yftx2012 发表于 2013-5-3 12:43
28、彼得对财富及成功的认识、回馈社会及承担责任的理念,值得借鉴


          张谊,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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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7:44:25 | 只看该作者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3 14:06
张谊,准备好了吗……?

   不用愁,天塌下来有高个子先顶着。


   美国的富人们不是只顾自己享受,挥霍无度,而是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帮助社会,救危济困,这一点确实值得中国富人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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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5-5 11:02:34 | 只看该作者
在该公司的年会上(2013 年5月4日 ),巴非特回答一个问题充满智慧,翻译出来供同学们品味。
Q: How much should you pass down to your kids, without ruining them?
Buffett: More kids are ruined by the behavior of their parents and not the size of the inheritance.
问:到底可以留下多少遗产给小孩而不会把他们毁了?
巴非特:更多的孩子是因父母的行为举止,而不是因为遗产多寡而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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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5-5 15:14: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7 13:07 编辑
chenjj 发表于 2013-5-5 11:02
在该公司的年会上(2013 年5月4日 ),巴非特回答一个问题充满智慧,翻译出来供同学们品味。
Q: How much s ...


      “更多的孩子是因父母的行为举止,而不是因为遗产多寡而败坏”。此言精辟也!

       中国古代就有教子“三字经”:"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习相远  苟不教  性乃迁…… 养不教  父之过 …… 父而身  身而子 ……  人遗子  金满籯  我教子  惟一经  勤有功  戏无益 ……"。“父而身  身而子”说明了父母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子女。我们无须追求遗留给子女“金满籯”,更应当培养他们能够独立自主、勤劳勇敢、诚信博爱地为人!


       现代中国的富一代们在很大程度上都忙于追求遗留给子女“金满籯”,甚至,不惜抛弃了社会公德、并采用种种低劣手段。言传身教之余,便产生了如此众多的“富二代”产品。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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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5-7 13:13: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7 23:03 编辑

       咋就把我前天的“养不教  父之过”翻了出来,而把谊的却覆了过去?我以为自己的帖子没了,乘机反驳了本观点——真是让我搬起自己的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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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17:28: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ftx2012 于 2013-5-7 17:29 编辑
chenjj 发表于 2013-5-5 11:02
在该公司的年会上(2013 年5月4日 ),巴非特回答一个问题充满智慧,翻译出来供同学们品味。
Q: How much s ...

   说得很有道理。言传身教树立好榜样,教给孩子自立自强之道,培养他们正直善良的品格,引导他们热爱生活,乐于助人,比留给孩子一笔财富更为重要。钱财有朝一日终将散尽,精神财富可以受用一生,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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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17:39:29 | 只看该作者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7 13:13
咋就把我前天的“养不教  父之过”翻了出来,而把刘谊的却覆了过去?我以为自己的帖子没了,乘机反 ...

  请问“刘谊”何许人也?

  郁闷!昨天回的帖子全不见了。又不想老调重弹炒剩饭。
  
  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像教授您吗?自己立论,又自我批判,具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不简单哦。 不知是如何自我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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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5-7 23:21: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8 00:01 编辑
yftx2012 发表于 2013-5-7 17:39
请问“刘谊”何许人也?

  郁闷!昨天回的帖子全不见了。又不想老调重弹炒剩饭。


       实在抱歉,确实是老了。

       昨日主要说明现代的社会环境,“养不教”不能只是“父之过”了。因为在很多家庭中,‘阳衰阴盛’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养不教  父之过”建议要修改。   再者,您的“娶媳妇,先看丈母娘”这说法把我吓了一跳;首先,不会先选‘丈母娘’然后再定媳妇吧? 第二,如果您的儿子已经坠入了‘爱河’、而准丈母娘又‘不合格’时(虚拟语气),此观点是否行得通?我真担心您会成为‘棒打鸳鸯’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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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5-8 00:09:57 | 只看该作者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5 15:14
“更多的孩子是因父母的行为举止,而不是因为遗产多寡而败坏”。此言精辟也!

       中国古代就 ...

       林所长前日上山偷吃了啥米半生不熟的果实不慎被麻醉了吧,不仅替最反对替人改名的张专家改姓(罪加三等),夭替古人改册,啥米“父而身身而子”系言传身教,又是张冠李戴。这只是单纯说明辈分,老爸与你,你与孝生,系三代人,就像表妗而你,你而三定,难道也有啥米言传身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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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3-5-8 18:07:4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ftx2012 于 2013-5-8 19:38 编辑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7 23:21
实在抱歉,确实是老了。

       昨日主要说明现代的社会环境,“养不教”不能只是“父之过”了。 ...

   眼睛花了,打错字是常有的事,只要不造成严重歧义就没问题。

   教育孩子,父母都有责任,应该各司其职。
  
   至于说“找媳妇,先看丈母娘”,意思是指可以参照了解。看了丈母娘,媳妇的性格、能力、人品可以知道几分,因为遗传基因、言传身教都会发挥作用。
   
   不过话说回来,媳妇是给儿子找的,当然必须儿子看得中才行,父母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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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13-5-8 18:25:51 | 只看该作者
刘正明 发表于 2013-5-8 00:09
林所长前日上山偷吃了啥米半生不熟的果实不慎被麻醉了吧,不仅替最反对替人改名的张专家改姓(罪 ...



  “父而身身而子”,开始俺也不知这句话是啥意思,专门上网学习了一下。

  林教授整段引用古文,可能是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之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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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5-9 16:00: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9 16:05 编辑
刘正明 发表于 2013-5-8 00:09
林所长前日上山偷吃了啥米半生不熟的果实不慎被麻醉了吧,不仅替最反对替人改名的张专家改姓(罪 ...


       刘局,已经说了:确实是老了。我知道,记忆障碍、理解障碍、语言和书写障碍都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但,这都是没办法的、不可抗拒的事。或许,若干年以后遇到你时还会问道:“你就是喜欢在后埔大桥下看女人洗澡的‘林正明’吧?”  即使您可能很不快,那也没办法——您所面对的是一位患了痴呆症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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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5-9 16:11:52 | 只看该作者
yftx2012 发表于 2013-5-8 18:25
“父而身身而子”,开始俺也不知这句话是啥意思,专门上网学习了一下。

  林教授整段引用古文,可能 ...

       林所长并非“引用”古文,而是大背古文,故意断章,以便原创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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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5-9 16:18: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9 16:19 编辑
yftx2012 发表于 2013-5-8 18:25
“父而身身而子”,开始俺也不知这句话是啥意思,专门上网学习了一下。

  林教授整段引用古文,可能 ...


      “林教授整段引用古文,可能是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之嫌吧”?      找词困难、用过多语言来解释或表达,终成唠唠叨叨;注意力分散,常进行一些无效的劳动;这些都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来得太早了,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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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5-9 16:19:40 | 只看该作者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9 16:00
刘局,已经说了:确实是老了。我知道,记忆障碍、理解障碍、语言和书写障碍都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 ...

       林所长不必惊心。就从这段表白来看,无论啥米“记忆障碍、理解障碍、语言和书写障碍”,都没办法抗拒林所长若干年以后照样念念不忘“在后埔大桥下看女人洗澡”,这就是人们通常贡“发散思维”而林所长偏偏喜欢说“发散性思维”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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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5-9 16:34:05 | 只看该作者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9 16:18
“林教授整段引用古文,可能是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之嫌吧”?      找词困难、用过多语言来解释或表达 ...

       酒桌上没醉的往往声明自己已醉了,酒醉的总是贡自己没醉;同理,越是“老年痴呆症”不离嘴的越不痴呆,而是有意要把别人糊弄成老年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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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5-9 16:35: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3-5-9 17:05 编辑
yftx2012 发表于 2013-5-8 18:07
眼睛花了,打错字是常有的事,只要不造成严重歧义就没问题。

   教育孩子,父母都有责任,应该各 ...


      “媳妇是给儿子找的”?    由于脑袋浑沌,此话理解起来怪怪的。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找了个‘准媳妇’给你的儿子看看中不中意,若中意,去掉准字;若不中意,您继续去考察‘丈母娘’,再给儿子找媳妇?  如果您的儿子从国外给您带回个‘黄头发’或‘蓝眼睛’的,您要“先看丈母娘”恐怕有点为难了吧?   还是下放权力吧,找媳妇是你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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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3-5-10 17:21: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ftx2012 于 2013-5-10 18:35 编辑
林建云 发表于 2013-5-9 16:35
“媳妇是给儿子找的”?    由于脑袋浑沌,此话理解起来怪怪的。是否可以理解为:您找了个‘准媳妇 ...

   儿子找媳妇,事关今后是否“找了媳妇忘了娘” 之重要问题,作为父母,哪有不闻不问、漠不关心之理?总会想方设法当当参谋。

   然而,“媳妇是给儿子找的”,就是说,归根结底媳妇是和儿子一起过日子,儿子的想法、感觉才是最最重要的。为人父母都希望子女过得幸福快乐!只要孩子们看得中意,过得美满,父母就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总之,关心是正常的,横加干涉则大可不必。关心是希望孩子找到更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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