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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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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6:1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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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国企:难啃的骨头

  "一位专家透露,方案讨论时,有人认为国企上缴分红的比例完全可以提高到10%-25%,但遭到反对,“认为如果这样国企就没有实力走出国门了”。"

  多位参与过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研讨的专家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国企收入上缴和限制国企高管工资,成为方案遇到阻力最大之处。

  据媒体公开报道,人保部正在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重要法规《工资条例》中,没有使用“垄断行业”概念,而采用了“收入过高行业”、“特殊行业”,原因是如何界定垄断行业仍存在一定争议。

  一位专家介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不同意“垄断”的提法,发改委也不敢认定谁是垄断行业——“我印象中开会时就有人说,‘中国哪有垄断企业啊?你给我找两个出来看看’。他们理解的垄断和经济学上的不太一样,认为垄断就是独此一家,而寡头、行政性准入壁垒、价格管制、特许经营这些都不是。”

  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期也撰文否认存在垄断,“除了工、农、中、建、交等大型银行,还有数百家各种类型的中小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因此说银行业垄断恐怕站不住脚。”他说,“目前银行业盈利能力较强、利润较高,显然不是垄断造成的。”

  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恰恰是这些被公众称为“垄断”的行业,利润丰厚。各地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行业工资前三甲基本都为金融、烟草、电力、电信等。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几年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多,其中证券业在2009年比全国职工高6倍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岳希明、李实和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史泰丽2010年发表论文《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探讨》,以严密的数理统计分析证明了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70%,应归因于其垄断地位及相应的垄断利润。该文获得了当年的“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这些利润丰厚的企业,其高管往往由任命而非市场竞争产生,他们拿着高额薪酬并且拥有巨大的职务消费空间。

  北师大教授高明华等人的研究表明,2001-2010年十年间,金融业的高管薪酬增长率达到了惊人的2646%,即增长了26倍,排在其后的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均不到7倍。而在水电煤气行业,尽管行业同期营业利润率仅增长了65.29%,但其高管薪酬增长率达到了333.48%。

  尽管这个高速增长需要考虑到多年前国企高管薪酬偏低的因素,但国企高管薪酬水平与其他国家的情况依然大相径庭。

  国际上对私营企业的高管薪酬无限制,但对受托管理国有公共资产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却有严格的限制和标准。一项关于2008年国外国企高管薪酬的统计数据显示,英国国企高管薪酬是其最低工资的3.5倍,平均工资的1.5倍;美国是最低工资的11.8倍,平均工资的3.8倍;新加坡则分别是5.1倍和1.7倍。

  宋晓梧回忆,1989年他去挪威考察,发现其利润最高的国企北海石油公司的总裁,工资只相当于勤杂工的三倍。“当时我们非常惊讶,同去的一位企业家就问他们为何工资差距这么低。那人愣了一下,反问,‘中国人只有用钱才能调动积极性?’”

  2010年宋见到挪威大使,又问起现在的情况,“他说现在唯一的变化就是股权变了,北海石油不再是百分之百国家持股,但总裁还是拿公司最低工资的三倍。”

  对既得利益者的改革之难,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司长孔泾源曾公开表示,“较之一般经济领域的改革难度要大得多”。2008年他起草的《公车改革方案》第一稿几乎已经得到通过,但工作人员过早地透露了内容,结果引起利益受损团体的反对而难以实行。他说,“改别人容易,改自己难。”

  利润上缴便是国企改革之难的另外典型一例。

  一位发改委官员介绍,其实从2001年起国务院便参照国际惯例确定了无偿占有国有资产的国企应该上缴红利,但当年国企表示经营困难,需“放水养鱼”。进入利润“虚高”阶段后,国企又以扩大再投资和海外并购为由拒绝上缴。直到2008年,国资委才顶着“杀鸡取卵”之名开始实施5%-9%国企分红,并逐步提高到5%-15%。这一比例远低于垄断行业上缴利润的2/3、一般行业1/3的国际惯例。

  不仅如此,就连这些并不多的上缴利润,实际上也基本未用于财政。其中一部分又重新返还给了上缴企业,理由是他们承担了摊派的公共事务或国家行为,比如地震灾害救助、利比亚撤侨、海外援建等。还有一部分则拿去补贴了亏损的国有企业。

  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曾表示,2009年央企上缴红利五百多亿元,但调入公共预算用于一般预算支出的只有10亿元。2011年,央企实现净利润9173.3亿元,上缴红利800.6亿元,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的仅有40亿元。

  一位专家透露,《方案》讨论时,有人认为国企上缴分红的比例完全可以提高到10%-25%,但遭到反对,“认为如果这样国企就没有实力走出国门了”。(全文未完,请继续分页阅读或使用余下全文阅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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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6:19:01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培养出来的有共产主义理想的国企高级领导干部,在个人利益问题的表现,不如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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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6:20:03 | 只看该作者
两个八年抗战都打不垮”

  "在过去的收入分配现实中,二次分配被诟病为“逆向转移”,也就是说,它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一次分配产生的贫富差距。"

  收入分配改革要啃的另一块“硬骨头”,是用二次分配对一次分配产生的收入差距进行调节和弥补,其核心内容是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财税制度改革。

  一次分配是指通过市场实现的分配,比如老板给雇员发工资等;二次分配主要通过政府来实现,比如通过补贴来弥补贫富差距。但在过去的收入分配现实中,二次分配被诟病为“逆向转移”,也就是说,它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一次分配产生的贫富差距。

  比如中国长期存在的社会保障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一种显见的分配不公,却多年坚冰难破。城镇居民中,企业人员退休前要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则不用缴费。但退休后,企业人员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资60%左右的退休金,公务员却能达到90%左右。在有的城市,公务员退休金甚至是企业人员的4倍多。

  宋晓梧回忆说,他1996年就在《经济日报》上发表文章,提出要解决双轨制问题,2004年他又向温总理当面提这个问题。“到现在两个八年抗战,都打不垮这个双轨制。”

  财税制度,则是另一个重要却困难的二次分配改革突破口。在国际上,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房产税等是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二次分配手段。

  “涉及税收和转移支付,财金部门处在强势地位,他们认为还是应该把发展问题放在第一位。”一位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我印象很深,有些部门的人说,收入差距问题谈了这么多年也解决不了,解决不了就不要谈了嘛,不要炒作这事吊老百姓胃口。”

  而对于多数发达国家已征收一百多年的、可消除“阶层凝固”的遗产税和赠与税,虽然是国际通行的二次分配手段,却在中国阻力重重。一位专家透露,对这两个税种推出的最主要顾虑是怕引起大规模的资产向海外转移。

  “几年前有一次我在政协法制委员会讲课,建议征收房产税和遗产税,在座一位领导当场就说,‘征收什么遗产税?刚刚有点财产就征收遗产税?’”一位专家回忆说。(全文未完,请继续分页阅读或使用余下全文阅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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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 16:22:46 | 只看该作者
艰难寻求共识

  "至今依然在变化中的经济现实,不仅让收入分配改革的框架不断变化,而且也让这个框架日益庞大。更要命的是,这个庞大框架的每一环,都充满着争论。"

  客观地说,收入分配改革受阻,并不完全因为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因为收入分配问题异常复杂,从上到下各方难成共识。

  这些年来飞速变化的中国现实,是收入分配难题不可忽略的土壤。

  比如说最戏剧性的国有企业,就从1990年代末入不敷出不得不进行“三年脱困”的窘况,摇身变成利润丰厚势大力沉的垄断企业,并因此从社会帮助的对象变成改革的对象。

  至今依然在变化中的经济现实,不仅让收入分配改革的框架不断变化,而且也让这个框架日益庞大。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原人保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2006年参加了发改委召集的收入分配改革专题研究会议,从此开始参与工资分配改革。他后来渐渐发现工资分配改革要跟财政分配体制、社会保障、农民收入增长及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等问题联系起来。

  “就像一个人腿有点毛病,后来发现腿的毛病可能和内脏、神经有关,可能还不止是一个地方,很多地方都有毛病,是相连带的,必须进行全身检查才能得出正确结论。”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在改革的其它问题上属同一阵线的人士,有时也分歧严重。比如对于收入分配差距是否过大,是否需要进行分配改革,即使在改革派中也存在争议。

  “当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正在为福利政策难以为继而发愁的时候,我们千万要防止过早地染上我们根本没有资格患的‘富贵病’。”国内公认的“改革派”代表人物、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就曾在2005年撰文写道,“有的经济学家甚至在十年前就惊呼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过大。我认为,这种简单的判断和刻意的渲染,根本脱离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其结果只会重新唤起传统体制固有的平均主义诉求。”

  而对于不同时期收入差距是否在扩大,各方也观点不一。比如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据他测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差异指标显示,2005年以来,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在经历了扩大趋势后,已经呈现缩小的迹象。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众多研究者的认同。

  同样的争论也存在于劳动者报酬问题上。

  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度《社会蓝皮书》中称,“我国劳动者报酬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到2006年降至40.6%。”对于这一被广泛采信的说法,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徐滇庆专门撰文指出,中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太低和逐年下降,不过是统计误导的又一个“错案”。徐同意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的观点:“按国际同比口径,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远远超发展中国家,在金砖四国和中等发达国家中也位居前列,与自己纵比也不是下降,而是持续上升。”

  对于是否应该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来改善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很多经济学家担心这会带来失业率上升,降低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有人说,国企高管的工资不能降,要不然人才跑到华尔街去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不能涨,要不然制造业跑到越南、缅甸去了。”宋晓梧说。

  在收入差距过大是改革造成的,还是改革不彻底造成的这一问题上,也存在两套解释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刘国光认为,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最根本原因被忽略了。“所有制决定分配制。但是,人们常常忽略这个观点。”他强调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主张“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讲改革”,“每个人讲话都有立场,是站在财富、资本的立场,还是站在劳动的立场,用了阶级分析方法,就会看得一清二楚”。

  在宋晓梧看来,按这种观点推导下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再次国有化、搞公有制。“现在不光老人,一批年轻人也有这种看法,是很危险的。”

  几乎在有关收入分配的每一个问题上,都充满了争论。这个缺乏共识的现实,注定了收入分配改革将依然困难重重。(来源:南方周末)(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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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 18:3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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